2021年5月10日下午,我院组织学习《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院领导和中层同工参加。
学习会上,高峰院长做了动员讲话。高院长说:“作为全国性的宗教院校和培养爱国爱教教牧人员的基地,金陵有责任带头学好《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明确了宗教院校的性质定位、设立条件和标准、申请设立的程序和相关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组织运行原则和负责人职责范围;明确了宗教院校关于教育教学、课程开设、招生、培训等工作的要求;明确了宗教院校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明确了政府管理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院校的管理职责。《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宗教教职人员行为,明确宗教教职人员权利救济渠道。规范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备案,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证书的管理。规定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行政管理,保护宗教教职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教育、培养、管理宗教教职人员方面的职责。强调加强宗教教职人员信息化管理。《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学习对于加强学院规范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宗教院校合法权益,加强基督教人才队伍建设,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推进基督教中国化,具有重要意义。《宗教院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学习是对《宗教事务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我院一定要组织好相关学习工作。”
《宗教院校管理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继本次学习之后,我院将会继续组织师生学习。

院办公室供稿 摄影:李捷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