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协和神学院图书馆管理规则(草案)
开馆时间
(本文doc文档)
周一、三、五 9:10-17:00,19:10-21:50
周二、四 8:30-17:00,19:10-21:50
周六 8:30-17:00
周日 19:00-21:50
读者入馆须知
1.入馆前请将随身包物放入储物柜内,请不要带包入馆。
2.请使用校园一卡通从无障碍通道刷卡进出馆,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
3.笔记本或电脑允许带入馆内,已借图书和自己的书刊请不要带入馆内。
4.请保持馆内安静,请勿大声喧哗、高声交谈,读者入馆前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振动或静音状态。
5.请保持馆内清洁,请勿乱涂乱画、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请勿在馆内进食。
6.注意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请勿穿背心、拖鞋入馆。
7.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损坏须按规定赔偿。
8.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管理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存包柜管理规则
1.存包柜仅提供本馆读者存放书包使用。
2.存包的读者请于当天腾空存包柜,否则工作员有权处理。
3.贵重物品请勿放入存包柜,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4.请爱护使用存包柜。
一楼和三楼中、英文书库管理规则
1.本书库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下午(下午4:00关门)。
2.本书库的图书可以外借,读者选书时,请使用代书板。
3.读者借书请按管理细则二“图书外借”的相关规定办理。
4.读者选取图书后,请到一楼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办理借书手续。
5.请不要将不借阅的图书带离书库,违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楼阅览室管理规则
1.本阅览室图书和现刊只供内阅,不外借。
2.读者应自觉爱护书刊,请不要损坏、涂污书刊;如有违犯,按“损坏赔偿” 的有关规定处理。
3.读者阅览后的书刊请放在阅览桌或货物架上,由本室值班员统一回架。
4.请不要将书刊带离阅览室,违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楼圣经研究资源中心管理规则
1.本中心图书只供内阅,不外借。
2.本中心电脑只供“Logos4”和“Almega”圣经研究软件专用,请勿它用。
3.请勿使用自带的光盘、U盘、移动硬盘。
4.读者应自觉爱护本中心设施,不随意挪动电脑,不随意扯动接头、连线。
5.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请不要损坏、涂污图书;如有违犯,按“损坏赔偿” 的有关规定处理。
6.读者阅览后的图书请放在阅览桌或货物架上,由本中心值班员统一回架。
7.请不要将图书带离本中心阅览区,违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楼过刊室管理规则
1.本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白天。
2.本室单本期刊及合订本期刊不外借。
3.读者应自觉爱护期刊,请不要损坏、涂污期刊,如有违犯,按“损坏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4.读者阅览后的期刊请放在阅览桌或货物架上,由本室值班员统一回架。
5.请不要将期刊带离期刊室,违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图书馆管理细则
为充分发挥馆藏文献的效益,方便本馆读者借阅图书,保护藏书及其设备的完好无损,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借书证管理
本馆使用校园一卡通作为借书证。借书证仅限本人使用,请勿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使用。如发现使用他人借书证,本馆工作人员有权扣留该借书证,并按“一卡通违规使用”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图书外借管理
一)借书册数与期限(含星期六和星期天)
读者类型 借书总册数 期限
本科一至三年级 5 14天
本科四年级 10 14天
教牧学研究生 10 21天
硕士研究生 10 21天
教职员工 10 21天
二)借书须知
1.读者一律凭本人一卡通,到一楼或三楼书库自行选书。
2.选书时,请读者将已选取但不借出的图书放入书架旁边的货物架上,切勿随便放回书架。
3.读者选取图书后,请到一楼服务台向工作人员出示本人借书证办理借书手续。凡私自将图书带出无障碍通道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4.读者取到所借的图书,应立即对所借图书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并由工作人员作出记录备查;如发现书名与正文不符,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归还该书。
三)还书须知
1.读者应在借期未到之前还书。超过借期而未办续借手续的图书本馆将收取逾期滞纳金。
2.还书时,请到一楼服务台将书交给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时,会对所还的图书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涂画、破损、缺页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可查的,由读者本人按“损坏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续借须知
读者所借图书到了归还期限,确因教学或研究工作需要继续使用,应在到期之前凭借书证到图书馆服务台或通过图书馆系统在网上办理续借手续,过期无法续借。每册书限续借一次,每次续借期限为7天。
五)预约须知
如果所要借的图书已借出,读者可以在图书馆服务台登记预约,也可以通过图书馆系统在网上登记预约。所预约的图书是否已归还到图书馆,读者可以在网上本馆查询系统查询。自发出预约外借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预约读者应来馆办理外借手续,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催还须知
对于到期未还的图书,图书馆会向超期借阅的读者催还,并在本馆OPAC(OnlinePublic Access Catalogue)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中公布催还的读者和书籍名单。读者应注意OPAC系统中“网上信息发布”栏目内的此类信息公告。
三、违章管理
一)一卡通违规使用
1.读者进出无障碍通道均须刷卡,不刷卡视为无卡进出馆。无卡进出馆第一次停止借书权利一周;第二次停止借书权利二周;第三次停止借书权利一个月;三次以上停止本学期借书权利。
2.使用他人一卡通进出馆或办理借书手续,按本条细则之1有关规定处理。
二)逾期滞纳金
为保证图书的正常流通,请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所借图书。读者所借图书凡超过外借期限而未送还者即为逾期。逾期书刊从逾期之日起按实际超期的天数计处罚金,罚金为0.2元/本/天。
三)遗失赔偿
读者所借书刊不慎遗失,读者应负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赔偿同版原书刊,并补交文献加工费每册5元及其它规定的费用。如无法赔偿同版原书刊则分别按以下规定处理:
1.一般书刊按定价的3-10倍赔偿。
2.外文书刊或馆藏复本量不大的图书按定价的6倍赔偿;孤本书按书价10倍赔偿。
3.多卷书(含全集、选集、丛书)按全卷(套)定价的2倍外加该书书价的5倍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该书定价的20倍。
4.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刊和赔偿收据到本馆服务台还回原书刊,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四)损坏赔偿
1.轻微污损、圆点批注,但不影响流通使用,按该书原价赔偿,不足5元的赔偿5元,原书归图书馆所有。
2.严重污损影响流通使用按“遗失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3.凡撕页、裁割或挖芯者,应由读者赔偿同版原书刊,并外加罚金20元。若无原版书刊赔偿,则按 "遗失赔偿"有关规定翻倍计算,并通报批评。
4.污损、丢失图书条码赔款5元,私自拆除外借图书中的条码者,按“偷窃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5.损坏和遗失的书刊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逾期滞纳金。
五)偷窃书刊
1.凡偷窃本馆图书、期刊、非印刷型等各类文献,除收回所窃文献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通报所在班级批评教育;态度恶劣者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同时按章处理,罚款金额为“遗失赔偿”金额的五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2.利用非本馆库藏文献偷换本馆库藏文献者,除没收全部文献外,并按本条之1有关规定处理。
3.未经办理借阅手续携书刊离开无障碍通道者,第一次按本条细则之1有关规定处理,并停止借阅图书权利两个月;第二次按本条细则之1有关规定处理,并停止借阅图书的权利。
四、读者网络查询服务
1.联机公共目录查询OPAC,包含查看图书馆馆藏信息、流通信息、读者个人信息等功能。图书馆在一楼大厅、二楼阅览室和圣经研究资源中心、三楼中英文书库配有查询专用电脑为读者提供服务,读者还可通过图书馆主页得到24小时的服务。
2.读者可到电脑室或自带上网本通过馆内无线网络查询与学习和研究有关的网络资料。为方便大家共享馆内网络服务,请不要下载或观看影音资料。
五、外来人员管理
1.未经工作人员许可,请勿擅自带院外人员进入馆内。
2.请勿将所借图书转借院外人员。
3.图书一律不向外来人员借出。
六、有关离院人员需办理的还书手续
1.学生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院时,应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2.教职员工调离(包括出国学习、工作调动、辞职、离退休等原因),应还清所借图书方可办理相关离院手续。
3.教职员工去世后,其亲属或代理人应主动还清所借图书。
4.遗失书刊按“遗失赔偿”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规定适合于所有使用本馆馆藏文献的人员。
图书馆分布情况
楼 层 |
功 能 区 |
备 注 |
负一楼 |
中文书库 |
图书可以外借 |
一
楼 |
储物和休息区 |
|
无障碍通道 |
|
服务台 |
咨询及办理借还书手续 |
查询台 |
|
编目室 |
工作人员编目专用 |
阅览区 |
|
阳 台 |
聊天与打电话区 |
饮水机 |
|
办公室 |
|
二
楼 |
圣经研究资源中心(203) |
书刊不外借 |
期刊 |
|
电子阅览室 |
|
阅览室(201) |
图书不外借 |
三楼 |
中文书库(301) |
图书可以外借 |
英文书库(302) |
图书可以外借 |
四楼 |
过刊室(403) |
期刊不外借 |
2012年8月30日第三次修订
金陵协和神学院图书馆
2012年8月31日